1.6月1日起,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文化行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打击无证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行动。
2.6月3日,我市三普办新发现一处文物点—将军楼。该楼位于教育路,楼房主体保存完好,占地面积240平方米,1955年授衔的姜茂生少将在此居住过,当时获得授衔的广西籍将军仅16位。
3.6月5日,向自治区文物局推荐我市4处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6月9日—17日,鲁利副局长带队赴银川、西宁、西安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考察学习。这次考察除对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实地参观外,还与西宁市文化局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问题进行了座谈,对当地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和孔庙进行了考察。
5.6月11日—22日,南宁市群众艺术馆和北京华联联合举办的奥运童行 畅想未来—2008南宁市少年儿童艺术节。本届少年儿童艺术节共设少儿卡拉OK大赛、少儿电子琴比赛、少儿器音比赛、少儿相声、故事比赛、少儿模特比赛、少儿舞蹈比赛、少儿美术、书法作品展赛七项内容。
6.6月23日上午组织机关党委全体党员收看“抗震救灾英模报告团”电视报告会。
7.6月11日至12日,我市三普办组织各县、区三普办,市博物馆、孔庙管理所参加自治区第三次文物普查信息采集培训班,系统学习了第三次文物普查信息的采集程序和设备的使用,同时接收了自治区下发的三普设备。
8.6月13日—15日自治区文化厅在南宁举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我市壮族歌圩传承人刘正诚,邕剧传承人冯杏元、洪珙,壮族三声部传承人温贵元参加了培训班的学习。
9.6月13日至15日,组织市博物馆、孔庙管理所参加自治区“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藏品声像信息体系及技术规范师资培训班,系统学习了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技术标准、操作要求、使用经验等。同时接收了自治区下发的设备。
10.6月14日,为配合第三个全国“文化遗产日”的宣传,自治区文化厅在南宁市朝阳广场举行广西原生态民歌演唱展示活动,我市选送了马山三声部节目参加了展示活动的演出。
11.6月23日下午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到自治区博物馆参观“3.14”拉萨暴乱图片展。
12.6月24日,郑家海副局长带领市三普办到青秀区现场指导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期间查看了自治区级文保单位中共广西“一大”旧址,市级文保单位中共广西省委机关秘书处旧址(雷经天故居)、雷沛鸿故居、斑峰书院;在刘圩镇新发现建筑风格独特的“大寨屋”。
13.6月27日,郑家海副局长到顶蛳山遗址检查。主要查看了在顶蛳山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违规建设养龟场的情况,要求邕宁区文体局加强保护“国保”的责任意识,关注拆迁进度,督促拆迁工作尽快实施。
14.6月30日上午召开机关党委会,研究部署2008年党建工作及签订目标责任书。
15.按照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南宁市传递活动组委会的要求,组织了马山县100面马山会鼓(300名鼓手)参加6月7日上午在南宁市会展中心举行的奥运火炬传递结束仪式活动。
16.完成了“321”百千万文化惠民工程百个村屯社区文艺队申报工作,并于6月30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321”百千万文化惠民工程百个村屯社区文艺队扶持工作的通知》。
17.完成2008年北京奥运火炬接力南宁市传递活动结束仪式活动。
18.接待2008年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开幕式中央电视台主创人员,组织了央视导演组与广西方面专家座谈会,前往邕宁、武鸣进行民歌采风和考察。
19.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了关于对创作粤剧《海棠亭》(暂名)剧本的讨论会,听取了专家对剧本提出的修改意见。
20.组织市艺术剧院有关创作人员对创作大型歌舞晚会《歌飘山水情》剧本策划方案的讨论,并对剧本策划方案进行修改提高。
21.选送市艺术剧院小品参加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化局、市文联共同举办的全市小品大赛的演出。
22.筹备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主办,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局承办的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七周年主题晚会。
23.到北海市参加全区艺术创作工作会议。
24.在“七一”到来之际,慰问市艺术剧院、市粤剧团困难党员。
25.联合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南宁市广电局、南宁市教育局于2008年6月至11月组织以在校青少年为主体的南宁市第二届青少年动漫系列活动。
6月执法数据
行政许可:网吧0件;文艺演出1件;演出团体0件;音像单位0件; 娱乐场所1件,电子游戏0件。
市场检查:出动车辆469台/次; 出动人员2326人/次; 检查单位1679家/次。
案件办理:受理报案36件;立案调查25件;撤回立案0件; 办结案件16件。
收缴物品:音像制品张24603(盒); 电脑主机35台;电子游戏机883块/台
处罚情况:警告40家;罚款34000元;
没收非法物品:音像制品24252张(盒);电脑主主机0台;电子游戏机883块/台
(编辑:黎红、罗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