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南宁市文化局
办理地址
南宁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文化窗
联系方式
3221233
办理时间
工作日每天9:00-16:30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批复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
申请条件
需提交:
1、申请书;
2、借用馆藏文物的目录。内容包括名称、质地、年代、级别、来源、尺寸、完残状况、相关照片;
3、确保借用馆藏文物的安全保障方案;
4、国有文物馆藏单位或其他有关专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