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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2007-10-19】 【作者/来源 / 】





























办理机构


南宁市文化局


办理地址


南宁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文化窗


联系方式


3221233


办理时间


工作日每天9:00-16:30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批复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申请条件


需提交:


1、申请书;


2、文物或标本目录:内容包括名称、质地、年代、级别、来源、尺寸、完残状况、相关照片;


3、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专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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